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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章 心思(五)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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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于启行了么,停下来的车子在马蹄踏踏声中,再次发出了咕噜噜向前的颠簸和震动。

紧贴在狭小黑暗空间里只留几隙余光的马思云,也再次松开手中握持的短刃,然后又觉得身上数处已经包扎好的伤口,再次的抽痛和慢慢浸湿起来。

其中肩上的刀伤,那是他在一处酒肆当中装成送酒的堂人,冒死突入一众扈从当中,亲手刺死一名草贼大头目时,被垂死挣扎的对方所留下来的纪念;而位于肋下的箭创,则是在他掩护另几名同伴,摸入草贼高层想好的私宅大杀乱杀时,被赶来草贼弓手齐射射中的结果。

当然了,对于曾经习惯了与尸体和死人为伍的他,这些狭促局限的困难和身体上的额煎熬,其实根本算不上什么。

他原本只是扬州地方大族李氏中,一个只知其母不知乃父的奴婢,多次偷情和野合之后留下的孽种,理应很早就被赶出门去自生自灭;因为生的又有些形貌迥异,而被即将出仕的李公家将给看中挑了去,以家生子的身份开始自小操习武艺和兵械。

进而在一众背景相近的同龄人当中,以对自己和他人都足够凶悍、狠利的卓异表现脱颖而出,就此跟了那名家将姓马而当作徒弟来培养;因为自小就被输灌以尊卑有别,为了主家安危不惜此身的“忠义”信念,

因此,从十五岁亲手杀了第一个抗租逃匿的佃户起,就开始用在打击李氏大族的对头和剪除异己之上,以毫不留有余地的果决作风,而迅速压过那些老人一头,而被派到了李公的身边来。

至少在他的眼中,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贵人,无论是贵庶良贱之属,其实和挨宰的猪羊并没有什么两样;只要被割开了喉咙或是砍掉了手脚,就会流血,就会惨叫,就会哭泣和哀求、告饶,乃至屎尿齐流的变得污秽不堪。。。

最终在杀掉了一名碍事商人满门之后,他也得到当主李公的赏识和亲自嘉勉,嫌他原本的马云、马阿大之名不好听,而多赐了一个思字;还一时兴起的让自己的侍女九秋,替他完成男人的启蒙,而第一次体会到了女色的滋味和个中的美好之处,这也是他刻骨铭心感怀再三的莫大恩德啊。

虽然他在事后不久,又因为泄露主家机密出奔的理由,被下令亲手扼杀肢解了这个曾经饱尝滋味的侍女,而将九秋那死不瞑目的头颅带回来复命,才知晓并没有什么泄密和出奔,这只是对他是否忠心可靠的一次合格试探而已。

因此,现如今他们的最终目的,都是为了死难的李召公、李使君报仇,而伺机潜入广州城内准备刺杀草贼之首的黄逆;也可以说是早已经安排好一切后事而不惜舍弃一切的死士了。

按照那些大人们的说法和评价,于这污浊不堪的当世而论,他所侍奉这位李使君可是朝廷诸位藩臣当中,为数不多的清流出身,也是享誉文坛的高雅人士,除了家人较为贪渎而善于聚敛,每年都要从广府之地送走几车“机要公事”之外,简直就是国朝忠君爱国的典范了;

之前为了保全岭外危在旦夕的局面,他真是殚精竭力而不惜与草贼黄逆虚以委蛇周旋一二,然而只恨当朝诸公不识苦心反而下诏斥责,结果就是广府数十载经营下来的官军,一朝尽没而沦于贼首。就连这岭外最重要的财赋重地,海陆转运的枢纽和南海第一大通商口岸,紧接沦入了草贼的掌控之中了

因此,作为曾受李公之恩的他们纷纷聚集在了这里,乃是为了和那些依旧衷心国朝的良善义士们汇合,以获得这些地方出身人士的协助和支持,师法古时荆轲聂政之慷慨壮哉故事,让这些卑贱不知廉耻的草贼们,知道什么叫做血溅三尺的匹夫之怒。

虽然,那些草贼们之占据了广州城名面上可以看到的地方,但是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和官府治理不到的地下世界里,却是依旧还在按照某种传统的惯性和规则,继续运行着并且努力适应这最新局势的一连串变化。

因此,仅仅是靠朝廷的名头和国家大义,他很容易就在那些灰色地带当中谋生和取利的实力当中,获得合作者和内应,甚至是直接躲过众多草贼驻军的耳目和盘查,而将许多器械和物用都从地下渠道送进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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